一、完成报名的考生即可持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17:00时。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6日、7日、5月13、14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相关信息详见附件5;考试使用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三)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知识题、作图题考试时须携带相关文具和工具,详见附件6。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应考人员严禁将各种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五)报考人员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时,须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同时,为帮助考生做好2017年度建筑师资格考试准备工作,请考生下载并认真阅读《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详见附件6。
报考人员应考时须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